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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予张莉等261人测绘计量检定员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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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测国字[200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办法》和2006年全国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张莉等261人(名单详见附件)经所在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国家测绘局审核,通过了资格认证,现颁予《测绘计量检定员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

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具有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认证行政许可权,其测绘计量检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颁证工作,由本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附件:2006年颁发《测绘计量检定员证》人员名单

                    国 家 测 绘 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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