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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提出加强测量标志保护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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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对测量标志保护作出具体规定:一是在建设用地审批和矿业权设置审核时,要对照全市GPS控制点分布圈,认真审查,实地踏勘,提出具体意见。二是新增建设用地和矿业权设置范围涉及或影响测量标志的,必须先报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审核,如属重点工程项目确实无法避开的,由建设单位到省测绘局办理相关迁建手续。三是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测量标志破坏的,按照审批程序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对建设用地和矿业权设置报批件中未附测量标志保护意见的,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窗口不予受理。(赵倩 2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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