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要求2008中国青海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郁金香节参展单位规范使用地图
近日,青海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针对各种展会大量使用地图的现象,下发了《关于在2008中国青海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郁金香节期间正确使用地图的通知》,要求各承办组织单位督促参会参展单位严格执行我国有关地图管理的政策法规,在使用地图前按规定送审,自觉使用正确的中国国家版图,杜绝各类“问题地图”的出现。
通知要求,各参会参展单位在展会期间不得编制出版、公开展示、登载或者制作、销售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及地图产品。需要使用地图的,可以在国家测绘局和青海省测绘局网站上下载免费的地图。地图下载后地图资料内容无任何变动的,可直接用于网络、书刊、广告、文化用品等,但不能更改比例尺或做艺术化处理而引起变形。地图资料内容有修改或新增的,不论修改或新增内容的多少,都必须按规定委托有地图编制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并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批准的,应当在地图及地图产品上载明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图审图号。使用地图时,必须保持行政区域界线的形状特征,不得发生变形;公开地图或地图产品上不得表示国防、军事设施和军事单位,不得表示未经国家批准的各项经济建设数据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使用中国地图的,必须表示南海诸岛;比例尺大于1:1亿的,还必须表示出中国的钓鱼岛和赤尾屿。使用色块表示中国地图的,必须保证台湾和祖国大陆颜色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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