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第三测绘院等4家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江西省第三测绘院等2家单位的甲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及诺基亚联新互联网地图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30
联系电话:010-63882215
传 真:010-63882217
电子邮箱:chzz@sbsm.gov.cn
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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