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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游、新闻出版、测绘三部门联合查处违法编制地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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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和测绘局通过联合公告和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旅游、新闻出版、测绘部门迅速收缴乌鲁木齐市阶梯书业资讯有限公司编制出版的违法地图。各单位不得印刷和出版该公司违法地图,各旅行社不得委托该公司制作、承印以地图为载体的宣传品,共同遏制该公司违法猖獗编制出版地图行为。

  该公司因违法编制出版地图于2006年10月受到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全部违法地图成果,罚款98000元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拒不履行测绘行政处罚决定,2007年以来又接连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巴州、喀什、吐鲁番等地区作案,采取非法在地图上刊载“自治区旅游局或地、州、市旅游局编制或监制”等字样征集广告;以已取缔测绘资质的“新疆有色地质工程公司”的名义非法编制地图;非法以“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名义出版地图。同时,该公司还采取盗用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发给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的审图号行骗,致使许多单位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地图市场秩序。(康国萍20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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