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局获得省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优秀单位
近日,浙江省测绘局被省政府评为2008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优秀单位。这也是该局第二次赢得此殊荣。
自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浙江省测绘局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全省测绘工作及本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年来,浙江省测绘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认真梳理省、市、县三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废止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了行政许可收费,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内容,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同时,为强化人民群众对测绘市场行为的监督,制订了《浙江省测绘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对投诉案件做到“有诉必究、署名必复”。
五年来,浙江省测绘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结合本省测绘工作的实际,重点开展了测绘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地图市场监管和测绘成果保密年度检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该局始终把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之一,适时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法律依据、执法责任等内容,编印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手册,对局执法人员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此外,还加强了对全省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促进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该局一直注重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新《测绘法》颁布实施后,根据上位法的规定,浙江省测绘局先后起草完成了《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图管理办法》、《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与共享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草案。 2004年至2008年还陆续制定下发了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配套的10多个规范性文件。该局始终坚持对测绘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都举办全省测绘法律法规培训班,迄今已有600余人次通过培训,并申领了“测绘行政执法证”。
五年来,浙江省测绘局始终把普法和测绘法制宣传工作放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结合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创新宣传活动方式,面向社会开展了两次测绘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朱敏20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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