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新一轮岗位培训的通知
测管函〔2009〕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自2006年到2008年先后组织开展了7期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完成了考试考核和配发测绘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全面提高了测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了测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测绘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测绘行政执法证每两年注册一次,注册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为此,我局将自2009年起对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分批进行执法证注册前的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2008年领取《测绘行政执法证》的省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和市级负责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管领导。
(二)因轮岗、交流尚未参加过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需要领取测绘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拟聘请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中央党校的教授和测绘行政管理人员,针对测绘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围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讲授行政执法理论、地理信息专项整治及测绘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内容,更新知识,全面提高测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具体安排
培训地点:国家测绘局北戴河休养院(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鹰角路7号)
报到时间:9月18日
培训时间:9月19日至22日
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2009年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回执”一式两份,于9月11日前分别报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执法监督处和国家测绘局北戴河休养院。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五、联系方式
法规与行业管理司执法监督处联系人:程晓军
联系电话:010-68346613(传)
国家测绘局北戴河休养院联系人:赵录
联系电话:0335-4181118(总台)、4181128(传真)
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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