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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贯彻实施《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工作总结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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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管函[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贯彻实施即将修订出台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测绘局2009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配合做好新《规定》和《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局将于4月份召开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会议。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提纲,对现行《规定》和《标准》实施5年来,本地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09年2月底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司。

  一、现行《规定》和《标准》实施5年来,本地区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变化的总体情况(见附表)。

  二、现行《规定》和《标准》实施5年来,本地区查处的测绘资质违法案件基本情况。

  三、本地区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收获。

  四、本地区测绘资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

  五、本地区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单位,对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联系人:孙 超

  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8314765

  电子邮件:chzz@sbsm.gov.cn

  

  附件: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变化总体情况统计表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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