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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测绘资质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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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管函[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新修订颁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家测绘局将开展全国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届时为测绘单位审核发放新版《测绘资质证书》,现就证书征订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关于测绘资质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要求,国家测绘局选定成都金鼎安全印制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厂)承担新版《测绘资质证书》印制任务,并由该公司负责证书的统一发放。

  二、新版《测绘资质证书》包括正本(含证书、封套),和副本(含证书、封皮及附页)。新版证书的副本封皮式样与旧版相同,其他内容包括页面布局、专用水印防伪纸张、烫金图案字样、扭索花边、浮雕底纹、缩微文字等,均采用专业软件进行了改版设计。

  三、新版《测绘资质证书》在有效期(2014年12月31日)前一般不再增印,订购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注意留足储备。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统计本地区的证书需求数量,以省局为单位填写征订单(见附件),邮寄或传真至以下地址,并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全部款项汇至以下帐户后,承印单位安排证书印制和发放,确保正常工作。

  单位名称:成都金鼎安全印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开 户 行:北京银行亚运村支行

  帐 号:01090319700120102136118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安立花园写字楼B座6层

  邮政编码:100101

  联 系 人:闫庚玉

  电 话:010-64907755-8224,13601051012

  传 真:010-64906376

  附件:《测绘资质证书征订单》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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