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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测绘局与省民政厅签订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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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江苏省测绘局与省民政厅签订《关于加强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的协议书》。

  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职责、义务和要求,按照“平等互利、紧密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长期有效的成果资料共享和数据交换更新机制。协议规定,省测绘局负责向省民政厅提供适时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主要用于地名普查、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民政行政管理以及民政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省民政厅向省测绘局提供有关行政区划、地名变更等信息资料,主要用于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和省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该协议的签订,对推进全省地理空间数据与民政系统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在民政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数字江苏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统筹规划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的整合应用,满足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潘加保 姚树根200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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