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
日前,上海市测管办、规划局、公安局、信息委、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外办、保密局、通信局十部门联合下发《上海市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开展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调查摸底和发证、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专项检查、互联网地图和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一是实行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准入制度。测绘、新闻出版、通信等管理部门分别把好互联网地图编制资质、含地图内容的互联网出版许可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三项互联网地图准入制度。二是落实互联网地图登载、出版依法审核制度。互联网地图登载、出版前,必须报测绘管理部门审核;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在审核互联网地图出版许可时,必须查验测绘管理部门的地图审核批准文件。三是完善法规制度。测绘、新闻出版、信息产业(通信)等部门要根据国家规定,健全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行为管理法规,确保管理措施固定化、长效化。
从7月下旬起,上海市测管办组织专业地图审查人员,对数千家网站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登载的地图未经测绘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且错绘漏绘现象比较普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测管办近日陆续发出自查自纠通知书。(施靖波 陈方敏 陆伟军2008.8.26) |
| 【打印】 【推荐给朋友】 【 关闭 】 |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