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自治区测绘行政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实施;指导地、市、县测绘管理工作。
(二)拟订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广西全区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具有地籍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三)主管广西全区测绘单位资格审查认证,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四)指导管理广西全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广西全区的国家基础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广西全区测量标志的保护。
(五)拟订地籍测绘的规划和技术标准,审定地籍测绘资格,确认地籍测绘成果。
(六)依法管理广西全区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七)负责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审批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广西测绘的审核,组织对外测绘合作交流。
(八)拟订测绘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广西区内重大测绘科技项目攻关和测绘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管理测绘专业技术职称及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
(九)监督管理国家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
(十)承办国家测绘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处)、人事教育处、国土测绘处、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三、直属单位
广西第一测绘院、广西第二测绘院、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广西地图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档案资料馆、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广西基础测绘基地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gxch.gov.cn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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