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测绘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基础测绘规划。
(二)管理本省测绘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根据授权管理本行业的计量工作,检查监督测绘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承担并组织协调国家测绘局下达的国家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组织实施本省的测绘工作,配合省发展计划主管部门编制并实施本省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对有关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前提出意见,避免重复测绘。
(五)负责省内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省地籍测绘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省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及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的审核工作。
(六)依法主管本省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查、资质证书发放、外省驻琼测绘单位资格验证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本省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依法管理全省测绘市场,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测绘案件,负责测绘行政执法监察。
(七)负责全省测绘成果管理和指导监督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保密工作。按照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收集整理、储存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八)负责省级测绘基准的建立和监督执行。
(九)负责指导全省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审核并根据授权发布省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十一)制定本省测绘技术政策,组织省内重大测绘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二)指导本省测绘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测绘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和测绘行业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测绘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省级对外测绘技术和经济合作交流;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外提供本省测绘成果的审批。
(十四)管理和监督测绘事业费和有关专项基金的使用。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国家测绘局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检查各市县测绘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国土测绘处(测绘资料管理处)、行业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三、直属单位
国家测绘局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局海南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海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测绘局第四航测遥感院、国家测绘局第七地形测量队、国家测绘局海南测绘资料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局海南测绘资料档案馆)、文昌测绘职工培训基地
网址:http://www.hbsm.gov.cn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测绘大厦
邮编:570203
电话:0898-65336590
传真:0898-65339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