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人才 > 人才管理 > 专家管理 >

关于推荐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时间:

  
测人函[2009]10号

局所属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34号),今年将继续开展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国家测绘局将在所属单位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差额选出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原则上为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重点是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项目或课题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每个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水平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报送材料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报告1份。

  (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请到国家测绘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20份,并附电子文档。登记表不要装饰,一般不附加附件。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

  (三)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生成的数据库光(软)盘1张。

  上述材料请务必于2009年2月底前报送我司。

  四、有关要求

  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候选人是《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听取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好推荐人选的质量关,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附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二00九年二月十七日

  


打印推荐给朋友】 【 关闭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查看本篇文章所有评论]    [查看所有文章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

主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主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E-mail:support@sbsm.gov.cn 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最佳浏览模式:IE7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  京ICP备05053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