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是由国家测绘局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人选公示等程序后评出。相应人员可聘任在二、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教授、研究员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