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小康住房标准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消费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直接反映了生活质量。国外中等发达国家住房在消费中所占的比例都相当大。居住条件的改善不光是住房面积的增加,还包括居住条件的改善,如交通、绿化、水电方面。今年8月,国家建设部公布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民住房标准。即到2020年,我国居民住房要从满足生存需要,实现向舒适型的转变,基本做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功能配套、设施齐全”(十六字)。十六字标准将我国居民小康住房标准细化了、人性化了。
“户均一套房”所包含的最主要内容就是达到每户拥有一套住宅的要求,之所以会将这条列为标准,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还存在着一些已婚职工仍然住在集体宿舍,或几家合住一套住宅的情况。而且这条标准同时还对住宅的功能划分、保护个人私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终达到“户均一套房”的标准不仅要求这套房能够满足老百姓的最基本生活需求,更要求这套房可以对住户的隐私进行良好的保护。
“人均一间房”是一条力求强调住宅质量的标准。我国以前曾经规定人均住房最低标准为8平方米,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个最低标准显然定得有些过低了。如果一个人住房的建筑面积是8平方米的话,那么这个人的房间实际使用面积就只有六七平方米,也许就只够摆下一张床。现在提出“人均一间房”的新标准,虽然没有从面积上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值,但对于这间房应该提供给住户独立空间的标准是一定的。这说明我国在制定小康社会住房标准时已经更加注重住宅质量方面的要求。
“功能配套”这一标准乍听上去有些模糊,但实际却对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人们以往的印象中,住房中如果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就已经算功能配套了。但在小康社会中,人们应该生活在一个更加智能化的空间中,单独的饭厅、会客厅、书房等具有各自独立功能的生活空间将被越来越多的住户所需要,因此将“功能配套”作为小康住房标准之一来执行同样十分重要。
“设备齐全”主要是针对以往有些住宅没有供暖、煤气设备甚至上下水系统也不具备的情况,住户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也许住房面积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人均住房最低标准,但住房质量和生活质量却会大打折扣。而在新出台的小康社会住房标准中,一个十分核心的内容就是“要将住宅从满足生存需要,实现向舒适型的转变”,因此“设备齐全”虽然听上去简单,但却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达到。
我国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有目共睹:2000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0.3平方米,住房自有率已达77.1%;2002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突破21平方米,宣告了住房“短缺时代”的结束,千千万万个老百姓圆了自己的住房梦。
但是由于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小康住房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城市与农村的小康住房标准可以不一样,因为农村的住房更为宽裕,而城市人口多,住房也更加紧张一些。还有地域因素,经济发达地区住房质量更好,经济欠发达地区住房还是有许多待解决问题。因此,小康标准可以因地域、经济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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