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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测办 [2008]23号文件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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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协[200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测办(2008)]23号《关于加强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将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调查摸底工作核准做实,国家测绘局委托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协助做好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调查摸底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各单位《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情况调查》汇总到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以保证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测绘资质的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办公室 李玲

  电话(兼传真):010-88586455

  E-mail:Cagis@163.com

  附件:《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情况调查》

  

                              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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