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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勘测设计院等2个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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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勘测设计院等2个单位的甲级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至5月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市场处

  邮政编码:100830

  联系电话:010-68314765(兼传真)

  电子邮箱:chzz@sbsm.gov.cn

  附件:审查意见表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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