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地理信息技术与产业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测管函[2008]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产业从业单位的测绘资质管理,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水平,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决定举办地理信息技术与产业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资质管理的人员1名。
2、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测绘行政管理人员(各省1名,由所在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拟申请资质的地理信息生产、加工和服务的单位领导各1名(由所在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计并负责通知)。
二、培训内容
1、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和市场准入的相关政策。
2、我国地理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趋势。
三、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6月18日—20日,17日报到,21日返程。
2、地点:北京中建商务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12号,010-88515588)。
四、其他事项
1、我司委托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承办此次培训班,具体会务事宜请直接与该协会联系。
2、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每位学员另需交纳培训费(含资料费)1200元。
3、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回执(见附件1),并于6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
联系人: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 李 玲
电 话:010-88586455
传 真:010-88585403
联系人: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孙 超
电 话:010-68314765
附件:1、培训班回执
2、宾馆示意图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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