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县测绘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测管函[200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总结、交流市县测绘管理工作,推进测绘统一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落实和强化市县测绘工作管理职责,国家测绘局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市县测绘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为了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市县测绘管理工作;
(二)表彰市县测绘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研究进一步推进市县测绘管理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1人、受表彰的先进市、县代表各1人。
三、先进单位评选对象、名额
市县测绘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对象为市、县级测绘行政管理机构,每省(自治区、直辖市)2个(市级、县级各1个)。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照下列条件认真推荐候选单位:
(一)设立了相对独立的测绘行政管理机构,或者设立了独立的测绘管理内设机构。
(二)测绘管理各项职能得到落实,地(州、市)应有5名,县(市)应有2名以上专职测绘行政管理人员,测绘行政管理经费得到保证。
(三)在测绘市场监管、基础测绘工作、测绘成果管理、测量标志管理、测绘公共服务、测绘法制宣传等方面工作突出、成效显著。
四、材料准备
请你们根据会议内容,认真准备下列材料:
1、本地区市县测绘管理工作总结。要全面总结市县测绘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市县测绘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市县测绘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市县测绘工作支持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事例,加强市县测绘管理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测绘管理工作的经验。
2、对市县测绘管理工作的建议。包括对健全和完善市县测绘管理体制、落实市县测绘管理职责等方面的建议。
3、市县测绘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见附件)。推荐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简练(2000字以内),能够反映被推荐单位在市县测绘管理工作中所发挥的先进作用。(推荐表电子版可登录国家测绘局网站www.sbsm.gov.cn,进入电子邮箱fagui@sbsm.gov.cn下载,密码为fagui。)
上述有关材料,请于7月30日前报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请各单位在报送有关材料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行业管理司法规处 刘金玉
电话(传真):010-68346607
电子邮件:liujy@sbsm.gov.cn
国家测绘局行业管理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
| 【打印】 【推荐给朋友】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