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举办“南方测绘杯”首届全国测绘职工书法绘画比赛的通知

来源: 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京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司(室),各有关测绘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测绘系统文化建设,推进测绘文化发展,促进测绘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和活跃测绘系统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和提高测绘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艺术鉴赏力和创造力,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艺术品位,同时,为充分反映测绘改革与发展的新成就,展现广大干部职工在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中的良好精神风貌,国家测绘局精神文明办决定举办“南方测绘杯”首届全国测绘职工书法绘画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此次书法、绘画比赛活动的主题为“和谐测绘,美好生活”。

  二、比赛内容

  (一)书法类

  1、比赛作品形式仅为软笔(毛笔)书法,字体不限;

  2、毛笔以四尺对开宣纸为宜(自行装裱)。

  (二)绘画类

  1、参赛绘画作品形式可为国画、油画、水彩画等,表现内容风景、人物皆可;

  2、国画一律使用宣纸,以不超过四尺对开为宜(自行装裱);油画100cm×100cm以内;水彩画60cm×90cm以内;其他不限。

  (三)作品要求

  作品需健康向上,绘画作品要构图完整、合理,造型美观,有较高的审美价值。

  三、参赛范围和赛事组织

  (一) 参赛人员为全国从事测绘工作的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

  (二)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参赛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域测绘职工参赛作品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三)国家测绘局直属机关党委将组成由国家局领导、书法界、绘画界专业人士等参加的评委会,负责对选拔和推荐上来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工作,由评委会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四、奖项和评奖

  (一)参赛作品按书法、绘画类别分别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可根据参赛作品数量作适当调整),并设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

  (二) 2010年12月1日前公布评选结果,同时举办参赛作品展览活动。 

  此次活动提供赞助的单位为南方测绘仪器有限公司。

  五、参赛要求

  (一)每推荐单位推荐的每类作品不超过4件(幅),每件作品限报参赛作者一名。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并保证参赛者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用于宣传展示活动,不另付稿酬。

  (四)参赛作品,要标题明确,并附有对作品的文字说明。

  (五)提交作品时,需写明作品名称,对作品的说明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电子信箱等信息,并附上1张2寸个人生活近照或工作照。

  请各推荐单位将选定的参赛作品填写《“南方测绘杯”首届全国测绘职工书法绘画比赛参赛作品推荐表》以电子邮箱、光盘及纸制三种形式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送国家测绘局机关党委。

  联系人:杨忆兰          联系电话:(010)63882019

  地 址:北京市莲花池西路28号   邮 编:100830

  电子邮箱:yangyl@sbsm.gov.cn

  附件:南方测绘杯”首届全国测绘职工书法绘画比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国家测绘局精神文明办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打印推荐给朋友】 【 关闭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网友:北京院--老秦 于 2011-03-08 10:30:18 发表评论
  请问主办方:最后的评选结果呢?在哪里能查到?千万别黑提黑不提(北京俚语)!
网友: 于 2011-03-01 21:41:27 发表评论
  至今还有结果不??
网友:墨暄 于 2010-12-24 16:43:31 发表评论
  至今有结果不?
[查看本篇文章所有评论]    [查看所有文章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

主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主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E-mail:support@sbsm.gov.cn 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最佳浏览模式:IE7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  京ICP备05053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