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外业生产备用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 时间:

  
国测财发〔2010〕17号

局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外业生产备用金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资金风险,规范备用金的使用,特制定《测绘外业生产备用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规划财务司。

  

  附件:1.《测绘外业生产备用金管理暂行规定》

     2.外业测绘生产备用金使用流程参考图

                              国家测绘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打印推荐给朋友】 【 关闭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查看本篇文章所有评论]    [查看所有文章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

主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主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E-mail:support@sbsm.gov.cn 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最佳浏览模式:IE7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  京ICP备05053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