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测绘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全区测绘工作,提高测绘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向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测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测绘成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有长达637公里陆地边界线、约1500公里海岸线和广阔的海域。加强测绘工作,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国家版图尊严、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任务,全面提高测绘工作对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保障服务水平。
《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全区测绘工作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要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至2015年,基本完成全区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构建,实现全区多尺度、多数据源空间地理信息的覆盖;当前要重点围绕广西北部湾开放开发,提供坚实有力的测绘保障服务。二要加强测绘成果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测绘成果档案异地存储基地建设,确保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积极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三要加强对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地图管理、测绘资质管理、绘产品质量监督,特别要加强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测绘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四要要健全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建立完善测绘投入机制,加强测绘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五要加强基础测绘队伍建设。要关心测绘职工工作和生活,研究实行符合基础测绘工作实际的基础测绘单位职工退休制度,着力解决广西基础测绘队伍老化问题。(韦绍宁2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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