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沿海经济强省服务
河北省政府通过《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
历时近一年时间,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市县测绘主管部门、测绘单位的建议,征求省直9个部门意见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共分五部分,一是强调测绘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把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提供测绘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测绘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细化实化测绘统一监管。建立健全各级测绘行政管理体制,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落实管理力量和工作经费,增强测绘管理工作能力。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严格地图市场管理。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测绘基础设施管理,切实解决测量标志土地使用、有偿保管问题。三是提高基础测绘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河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省级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到2010年,实现1:1万比例尺地形图全省覆盖,山区5年更新一次,平原地区3年更新一次,经济发达地区、沿海地区应及时更新。完成城镇地区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到2015年前完成市级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和高精度垂直基准建设。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综合省情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地理信息平台、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地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防范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提供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积极稳妥推出公众版地形图,加快公益性地图网站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开发适用的测绘产品。四是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要求完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对测绘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五是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基础测绘发展规划要求,保证相应经费投入,实现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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