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加强测绘工作意见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加强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宁波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建成多源多尺度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以及地名、地址、地下管线、道路、河道水系、地籍、房产、土地利用和遥感影像等基础专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定期更新与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对重点地区的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二是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满足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位置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三是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市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建立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整合全市地理信息资源,提高地理空间信息的利用效率,减少重复建设。四是拓宽测绘服务领域。加快建设全市公共应急平台、生态环境变化遥感监测、基础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等重点决策支持系统,全面推进地理空间信息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应用。建设以宁波电子地图网站为代表的公益性地图网站,积极推出电子政务地图、影像地图、政区地图、交通旅游地图、商务地图和城市三维地图等专题公众版地图。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为统筹城乡建设开发适用的地理信息产品。五是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制定宁波市地理空间信息产业化发展的鼓励政策,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地理信息骨干企业,尽快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增强全市地理信息产业的整体实力。六是培育测绘科技创新机构,增强测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做到职责、机构、人员三落实;完善测绘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测绘投入机制,切实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测绘队伍建设。(金夏玲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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