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2月13日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08〕9号)。意见阐述了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甘肃省测绘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
意见从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测绘成果和地图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甘肃省测绘工作的主要任务。意见指出,要实现全省1:5万地形图更新覆盖,完成规划区域21万平方公里1:1万地形图数字化测绘覆盖,完成城镇规划区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规划,实现重点区域的覆盖;要构建省级基础地理信息公用平台,促进地理信息在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位置服务等方面的广泛应用;要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实用专题地图的服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及时的地理信息技术服务;要从法规、标准、服务等方面,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意见从加快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基础测绘队伍建设、推进地理空间信息公用平台建设与应用、建立稳定的基础测绘分级投入机制、加强测绘法制机制体制建设、健全测绘成果地图管理制度、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测绘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等9个方面提出加强测绘工作的措施。意见强调,要将测绘科技创新纳入各级科技创新体系,列入省级科技基金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将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地理空间数据库,基本建立地理信息公用平台,建立部门间统一的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体系;健全省政府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加快建立部门之间、军地测绘单位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适当增加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共应急保障测绘的财政投入,基础测绘经费分3年逐步达到按国家统一成本定额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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