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来源: 时间: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3月7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的意见》(粤府〔2008〕15号)。意见阐明了做好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不断提高全省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完善测绘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措施。

  意见要求,要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到2010年,建成广东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完善覆盖全省的大地控制网,全面更新广东省1:1万基础地理框架数据;珠江三角洲地区完成1:2000至1:500基础测绘,其他地区完成城镇地区1:2000至1:500基础测绘,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珠三角地区和城镇地区;建立地级以上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广东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积极开展海岸线修测、浅海滩涂测绘、海岛(礁)测绘以及水利工程和河道岸线的测绘;整合地理信息资源,推进共建共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规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使用服务,基础测绘成果和使用财政资金完成的测绘成果用于行政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各相关部门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本部门的专业地理信息,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管理、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测绘项目登记、测绘成果汇交和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测绘统一监管职能;严把地图审核关,加强地图编制管理,提供标准地图图形服务;大力推进测绘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地理信息标准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确保地理信息数据的兼容和匹配;加强测绘项目和成果监督管理,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

  意见还就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测绘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

  


打印推荐给朋友】 【 关闭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主管:国家测绘局 主办: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E-mail:support@sbsm.gov.cn 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0
京ICP备05053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