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

来源: 时间: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附件七)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附件八)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附件九)


打印推荐给朋友】 【 关闭

【相关报道:】
【网友评论:】
网友: 于 2010-05-13 13:36:26 发表评论
  是啊!!!
网友:求知 于 2010-02-11 23:14:33 发表评论
  可以不可以有个范本啊
该怎么填写
[查看本篇文章所有评论]    [查看所有文章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

主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主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E-mail:support@sbsm.gov.cn 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最佳浏览模式:IE7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  京ICP备05053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