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 国家文物局关于启用明长城长度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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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长城保护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明长城长度数据公告如下:

  明长城长度为8851.8千米,其中:

  人工墙体长度为6259.6千米;

  壕堑长度为359.7千米;

  天然险长度为2232.5千米。

  即日起在行政管理、新闻传播、对外交流、教学科研等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测绘局 国家文物局

                           200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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