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召开保护测量标志工作会议
近日,新疆吾尔自治区测绘局召开测量标志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安排2009年测量标志保护、巡查、设置测量标志警示标志等工作。自治区14个州、市、地区和部分县(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的领导和测管处(科、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08年,新疆测绘局结合实际,分类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开展了全区测量标志的巡查维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测量标志的案件,落实测量标志委托保管责任制,分期分批对全区的测量标志设置警示标志,在各县(市)的公路沿线设置保护测量标志的宣传碑,在农牧区的行政村设置宣传墙,在部分地区设置景观标志,积极探索测量标志用地确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提前介入、提出保护测量标志要求、制定地方保护测量标志规章等方面的工作,在保护测量标志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17个县(市)相继开展了设置测量标志警示标志的工作。
会议要求,2009年,一要继续加大保护测量标志的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继续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二要保证质量,按时完成2009年设置测量标志警示标志工作。三要突出重点,继续开展以城、乡(镇)、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区域为重点的测量标志维护巡查工作。及时掌握测量标志现状,对测量标志进行日常维护保护。四要探索保护测量标志工作的新途径。总结各地在测量标志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在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提前介入,提出保护测量标志的要求,制定地方保护测量标志规章等经验,结合实际,探索保护测量标志工作的的新途径。五要依法查处破坏测量标志违法案件。运用行政、经济、司法等手段,依法查处破坏测量标志的案件。通过查处案件达到查处一案,宣传一遍,教育一片的目的。六要建立保护测量标志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由州(市、地)领导牵头,公安、交通、建设、国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保护测量标志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工作力度。(胡海滨200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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