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积极学习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各级测绘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
一、省政府十分重视、大力支持《意见》的贯彻落实
省政府将《意见》转发至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吉林日报将发表主管副省长署名文章并全文刊登《意见》,大力宣传《意见》;结合落实省人大对《吉林省测绘条例》的执法检查的意见,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健全管理机构、加强基础测绘工作、促进测绘成果共享、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管理、不断提高基础测绘的保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测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明确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等有关部门的任务,落实责任,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支持测绘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各项工作;明年初,省政府拟印发《吉林省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省测绘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省测绘局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为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及时制定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的工作方案,并下发实施。二是组织市州测绘主管部门领导和测绘管理办公室人员、甲乙级测绘单位、局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听取国家测绘局副局长宋超智就《意见》所作的辅导报告,对进一步指导全省学习贯彻《意见》,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向全省各市州测绘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测绘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测绘工作。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吉林省测绘条例》、《吉林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等法规和规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贯彻落实方案,建立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和督查机制,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的指导和检查,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研究各地在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落实、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为本地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测绘服务保障、机构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促进《意见》在各地的落实。
三、各市州政府积极组织《意见》的学习和贯彻落实
各市州测绘主管部门按照省测绘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制定学习贯彻落实方案,积极组织各级测绘管理部门和测绘单位学习贯彻《意见》。同时积极向政府汇报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努力推进数字区域建设、基础测绘工作、测绘成果共享等方面工作。(刘晓旭20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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