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测绘局提出灾后重建测绘保障工作思路和要求
汶川大地震对四川省的基础测绘设施破坏严重,灾区国家平面及高程系统、城市坐标系统损毁,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上的地理信息发生巨大变化,已不能满足灾后重建的需要,亟待重建和更新。按照国家测绘局的统筹安排,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规划及建设的要求,四川测绘局提出了下一步灾后重建测绘保障工作的思路和要求。
灾后测绘保障工作思路:一是航空摄影及卫星遥感影像获取。由国家测绘局紧急组织的对极重灾区进行的航空摄影以及从多渠道获取的灾区卫星遥感数据,基本覆盖了整个极重灾区21个市县,下一步要对全灾区进行1∶30000、对重点县城进行1∶6000——1∶8000航空摄影,预计最迟8月中旬完成。二是应急测绘基准建设。在重灾区范围建立GPS临时跟踪站网,6月30日前完成对重灾区的大地水准面精化(精度优于5cm)工作,建立起应急国家平面和高程基准。三是测绘极重灾区多比例尺3D(DOM、DLG、DEM)产品,分三个阶段进行。四是恢复和重建全省测绘基准(平面及高程系统),现已完成全省测绘基准损毁及变化检测,正在进行数据分析,待地壳活动稳定后启动,全省平面和高程系统的回复和重建工作,预计一年时间完成。
对测绘保障工作的几点要求。一是坚持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在国家测绘局的统一领导下,省、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统筹协调。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摸清灾后重建测绘保障需求,根据国家和省的灾后重建测绘保障工作思路,结合本地重建工作实际,本着统筹兼顾、急用先建的则,抓紧制定灾后重建测绘保障工作计划或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四川测绘局,达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不重不漏、保障有力的目标。二是加强测绘成果的管理与服务。灾后重建各项测绘工作必须按照现行测绘标准设计、生产、检验,确保成果质量,不得粗制滥造,依法接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归档、使用和保存。取得的测绘成果应尽快提供灾区各级政府部门用于灾后重建各项工作。三是主动为灾后测绘保障单位提供协助和服务。按照国家、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省及全国很多测绘单位将赴灾区开展测绘保障工作。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接洽工作,特别是对口支援的测绘单位进入灾区后,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向其介绍灾情、已有测绘成果情况、测绘保障工作方案以及希望对方开展保障工作的具体内容,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陈广博2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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