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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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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绍兴县出台《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一要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各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协调。二要加快建设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库,扩大基础测绘成果覆盖面。三要建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四要健全基础测绘财政保障机制。

  《意见》强调,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理信息资源,建立测绘立项前置审批制度,加强基础地理信息的资源共享,加大测绘成果的覆盖面和更新速度,扩宽测绘服务领域,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绍兴县测绘事业健康平稳的发展,提高城镇建设中的测绘保障服务水平,同时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测绘法律法规意识。(王强200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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