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领域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加强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及涉密地质资料保密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矿业权人、勘查单位、矿业权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的规定使用测绘成果;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不得损毁、散失,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所有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复制、扫描、转让、转借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严禁使用国际互联网传输涉密地理信息数据。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中提交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地形图),必须为原件或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复印件;矿业权(申请)人、制作申请登记资料的勘查单位或矿业权中介机构为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地形图)的保密责任人,如发生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或数据失泄密事件,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的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矿业权申请人不得擅自复制和散发含有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矿业权申请登记资料,严禁矿业权(申请)人和勘查单位将购买的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挪作他用;未批准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矿业权申请人应及时收回矿业权申请登记资料,并将其中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进行登记、造册,移交自治区测绘档案资料馆。与外商及港、澳、台商合资或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未经自治区保密工作部门和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向外商提供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申请办理矿业权申请登记手续时,必须由合作方的中方单位人员向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矿业权申请登记资料,并负责保密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规定,加强对涉密地质资料的管理;含有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或在其上添加相关地质信息的地质资料,未经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其秘密等级不低于所用基础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要对本单位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及涉密地质资料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及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制定保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保密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自治区保密工作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及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发现有失泄密行为的单位,列入“黑名单”,暂停办理其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业务手续。( 张麒 艾山江·艾尼瓦尔 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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