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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制定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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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制定了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

  该计划明确,2009年,自治区测绘局将完成1部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并争取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立法计划。修订和制定7件规范性文件。根据年内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和国家测绘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结合新疆实际,开展制定新疆有关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等工作。继续做好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工作。推动州(市)地方法制建设。

  该局对2009年立法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节点,确保立法计划的完成。(胡海滨200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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