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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测绘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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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厅、国家安全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国家保密局、新疆军区司令部作战处等8部门向各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安全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自治区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工作目标、依据、重点、安排、要求和职责分工,以及自治区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用一年多时间,使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行为基本杜绝,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推动自治区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专项整治工作以国家和自治区测绘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为主要依据。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针对无测绘资质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非法采集、加工、提供地理信息的单位,容易发生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等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整治。重点做好市场检查、查处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的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治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测绘局牵头,按照“自治区统一领导,各地、州、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进行。整个工作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落实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

  《方案》要求,各地、州、市、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强化监督、严格督查,加强协作、做好宣传。各地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机制、加强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葛俊英 杨世军200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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