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新疆测绘局组织学习宣传《基础测绘条例》

来源: 时间: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印发通知,对全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基础测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做到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新疆测绘局将《条例》做为测绘系统“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举办《条例》培训班,对各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通知要求,各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使有关人员全面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宣传《条例》,加强与政府法制、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使《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优势,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展示基础测绘成果应用的事例。(胡海滨2009.11.27)

  


打印推荐给朋友】 【 关闭

【相关报道:】
新疆测绘局出台《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2011-05-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深入学习贯彻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2011-05-25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测绘局团委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11-05-24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测绘局团委荣获“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11-05-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为城镇型新团场建设提供服务2011-05-23
新疆自治区测绘局积极做好2011年全国测绘系统人才智力援疆工作2011-05-17
新疆测绘局举办1:1万基础测绘技术规定培训班2011-05-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开展低碳健步走活动2011-05-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开展低碳健步走活动2011-05-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开展低碳健步走活动2011-05-11
【网友评论:】
[查看本篇文章所有评论]    [查看所有文章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

主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主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E-mail:support@sbsm.gov.cn 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最佳浏览模式:IE7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  京ICP备05053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