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参与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地籍测绘规划并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三)负责国家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制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国家规定权限内的测绘资质审查、发放资质证书和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
(五)负责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和测绘作业证件的管理。
(六)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
(七)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
(九)负责组织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市规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行业与法规处、计划业务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
三、直属单位
浦东分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第四分院、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测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第16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shcg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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