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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修订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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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管函[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国家测绘局今年将组织修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规定》和《标准》)。为使修订后的《规定》和《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和适应测绘事业发展需要,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08年4月1日前反馈我司。

  联系人:孙 超

  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8314765

  E-mail:chzz@sbsm.gov.cn

  附件:《规定》和《标准》修订思路 

  

                            国家测绘局行管司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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