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所属各京外单位:
现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京外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的通知》(国机采字〔2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京外单位机动车辆定点保险的通知(略)
国家测绘局财务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