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测绘管理 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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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13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隶属河北省秦皇岛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座落于环渤海湾地区,燕山山脉东麓,古长城北侧。全县辖25个乡镇,396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3506平方公里,总人口52.9万。青龙地域广阔,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地貌类型主要为中低山、丘陵和谷地,未利用地多,耕地相对不足,现有耕地443559亩,人均耕地仅为0.84亩,且坡耕地多,平地少,土地形势较为严峻。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铁、金、花岗岩储量较大。近几年,我县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紧紧围绕“钢铁立县,跨越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县域经济发展迅猛。2007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6亿元,实现财政收入6.1亿元。

  近几年来,在省、市测绘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测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坚持测绘服务、服从于各项经济建设和全县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和基础测绘工作,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测绘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测绘工作是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一项基础性事业,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重要保障手段。2002年国土资源局组建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测绘工作,从抓好测绘基础工作做起,及时完成了测绘管理职能划转工作,并把测绘工作纳入全局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特别是近几年来,针对测绘工作所面对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筹措、谋划全县的测绘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测绘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在年度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我局专题传达了全省测绘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我县的测绘管理形势和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系统人员做好测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并对进一步做好测绘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建设提供测绘保障服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目标。

  为增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我局从接管测绘管理职能一开始,就从抓测绘普法、创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入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测绘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一是重点人员突出抓。我局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宣传重点,主动为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订阅《中国测绘报》,遇有大型宣传活动,主动邀请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把近年来上级出台的包括测绘法规内容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辑印成册,送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利用县政府召开部门工作汇报会的有利时机,重点汇报我县测绘工作情况,使他们更好地了解测绘工作,争得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测绘工作的支持。二是重点时期普遍抓。充分利用每年的“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法定纪念日和宣传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通过广播电视、设立宣传咨询站、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大力宣传测绘法律、法规,为测绘事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见缝插针”适时抓。充分利用管理相对人在办理审批、办证等业务的间隙,向他们宣传测绘法律法规或赠送宣传材料,使他们及时了解测绘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此外,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局的要求,制定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五五”普法规划》,将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五五”普法内容,与其它法律法规宣传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并形成宣传合力。

  二、完善测绘管理机构,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管理,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2006年3月,按照省、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经县编委批准(青编[2006]2号),我局加挂了“青龙满族自治县测绘管理办公室”牌子,刻制了印章,并在局内设立了测绘管理股,明确了工作职责。同年4月6日,我局对机关股室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一名局领导分管测绘工作,测绘管理股设置3人。针对新组建测绘管理股人员较新的实际情况,我局利用周五学习日、基层所(站)培训、以会代训以及外出培训等形式,加强全系统人员对上级文件精神、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测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测绘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为加强测绘统一监管,结合我县测绘工作实际,我局建立和规范了测绘资质管理、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测绘成果验收、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地图市场管理以及基础测绘项目管理等一整套测绘管理行政程序,及时印发了《基础测绘管理办法》、《测绘任务备案登记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办事程序和严格的办事纪律。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我局及时转发了省测绘局、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以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名义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测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测绘资质管理、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测绘成果汇交制度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为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测绘市场管理。一是严格测绘市场准入,认真开展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要求测绘单位在测绘项目施测前,必须先进行备案登记,及时审查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掌握测绘单位的基本动态;二是加强仪器检定和测绘软件的使用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对辖区所有测绘单位的仪器进行登记,要求必须经过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提供使用,避免了购买假检定证书的行为。及时将省测绘局《关于推进测绘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转发到各测绘单位,将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作为今后测绘资质升级、增加业务范围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指标,加强日常检查。三是加强测绘市场监督管理。将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列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的工作业务范围,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三)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为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我局专门成立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小组,对全县测绘单位所做的测绘项目进行经常性地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设计书编写、仪器检定、规范执行情况、产品的数学精度、报告书和资料归档等,有力地保障了我县测绘成果的质量,近几年来全县没有发生测绘成果质量投诉事件。建立了成果管理和提供制度。提供测绘成果必须先由测管股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提供,初步形成了我县的测绘成果管理和提供体系。此外,加强测绘产品价格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转发了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房地产测绘产品价格调整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规范收费管理。

  (四)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秦皇岛市政府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协调有关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对各车站、商场、宾馆、酒店以及各旅游景点等进行定期排查,避免各种“问题地图”在市场上流通。同时,根据省测绘局、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与教育部门联合行动,将国家版图知识宣传展板在全县各个中学进行巡回展出,增强了广大中学生的国家版图意识。

  (五)认真做好测量标志普查、管理及维护工作。一是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组织人员通过全面、彻底地普查,全面掌握了我县拥有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数量以及状况。我县共有Ⅱ、Ⅲ等以上水准点65个,Ⅰ、Ⅱ、Ⅲ、Ⅳ等三角点57个,B级GPS点一个,基本状况良好。二是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全县完好的77个测量标志分别建立档案,利用《测量标志管理系统》软件,全部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同时详细拍摄各测量标志的点位、标志及附近现状照片260多张,做到了底数清楚,现状明白。三是明确责任,加强保护。对77个水准点、三角点、B级GPS点全部委托测量标志所在乡镇国土资源所(站)保管,共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77套,将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落实到所(站)、责任到人,并要求各责任人增强责任意识,定期进行检查,切实加强保护。2007年,我局投资6万多元制作和埋设了统一标准的大理石测量标志保护碑,对全县测量标志(包括全县C、D级GPS控制点)进行保护,同时,对9个军控点进行了普查登记,新埋设了9个测量标志保护碑,并与军控点所在乡镇国土所签订了委托保管书。四是对重点测量标志占用的土地依法进行征收,及时办理了土地征用手续,并落实了土地补偿费用,确保重点测量标志保护和管理到位。由于我局测量标志工作卓有成效,业绩突出,2007年10月被河北省测绘局评为全省测量标志保护先进单位。

  三、加强基础测绘,不断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按照省测绘局、市国土资源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于2006年编制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县级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并经县政府第69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之中,同年10月30日印发全县执行,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备案。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县级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县财政拨付的基础测绘资金将达到556万元,按规划每年由财政列支。

  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县级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工作安排,我局于2007年又投资80万元,委托河北省地勘局秦皇岛环境勘查院,完成全县C级GPS控制网29个点和D级控制点90个点的选点埋石、外业观测和内业计算等工作;完成四等水准网测量44.4公里,并经河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验收合格。在此基础上,按照市局《关于实施县城规划区和重点乡镇数字航测工作的通知》(秦国土资[2007]81号)安排,2007年 5月底开始,在县城规划区和重点乡镇开展数字航测工作,航测面积达315平方公里,累计投资200多万元,其中市国土资源局配套我县资金140万元,我县自筹经费66.3万元。目前,航测外业和数据库建设并已经完成交付使用,为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

  我县测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地测绘服务保障,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测绘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测绘市场还没有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各个部门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垄断行为,测绘成果还没有达到资源共享,测绘项目的出资人还不能完全达到只认测绘资质而不认测绘单位;三是由于市、县没有质检机构,随着测绘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测绘产品类型的增加,实施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时面临许多实际困难,特别是房产测绘成果有争议时,显得无能为力;四是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基础测绘经费太少,远远不能满足基础测绘工作的需要。

  四、体会和建议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从我县测绘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要加强测绘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对各级领导和政府部门的宣传力度。通过加强测绘宣传工作,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测绘法制环境,取得各级政府领导和政府部门对测绘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也能够使各项测绘法律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测绘服务水平。测绘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往往不被人们认识和理解。因此,测绘部门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谋划,主动服务,及时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规划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提供测绘保障服务,使测绘成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三)建议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础测绘投资体制,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县级基础测绘经费的投资支持力度,协助建立县级地理信息数据库,不断实现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四)建议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成立市、县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及时解决测绘产品质量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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