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若干意见》

来源: 时间:

  近日,浙江省绍兴县出台《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一要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各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协调。二要加快建设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库,扩大基础测绘成果覆盖面。三要建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四要健全基础测绘财政保障机制。

  《意见》强调,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理信息资源,建立测绘立项前置审批制度,加强基础地理信息的资源共享,加大测绘成果的覆盖面和更新速度,扩宽测绘服务领域,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绍兴县测绘事业健康平稳的发展,提高城镇建设中的测绘保障服务水平,同时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测绘法律法规意识。(王强2008.9.17)

  


打印推荐给朋友】 【 关闭

【相关报道:】
绍兴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09-17
《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颁布实施2008-09-01
青川县城乔庄镇1:500地形图测绘任务提前完成2008-08-14
浙江支援青川重建测绘队又一批队员凯旋2008-08-12
浙江支援青川重建测绘队又一批队员凯旋2008-08-12
浙江省测绘局召开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服务工作恳谈会2008-08-11
浙江省测绘行业协会倡议向四川灾区捐献测绘仪器2008-08-04
浙江建成导航及位置服务应用电子地图数据库2008-07-30
《温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及信息化管理技术规定》通过专家评审2008-07-24
温州市支援四川青溪镇灾后重建测绘队准时启程2008-07-21
浙江省召开对口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测绘保障工作大会2008-07-15
宁波市完成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2008-07-02
宁波市出台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2008-07-02
《宁波市工程管线信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2008-06-17
浙江省测绘局召开基层党建和纪检工作会议2008-05-30
[查看本篇文章所有评论]    [查看所有文章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

主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主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E-mail:support@sbsm.gov.cn 地址:北京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最佳浏览模式:IE7   网站保留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  京ICP备05053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