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加强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加大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测绘保障服务水平。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基础测绘工作支持力度,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不断提高投入水平。大力推进测绘基准现代化建设,扩大基础地理信息的覆盖范围,并不断提高现势性水平。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拓宽测绘服务领域,不断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通知要求,一要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健全测绘科技进步创新机制,推进测绘新科技的广泛应用。二要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地方测绘法规和制度体系,强化测绘成果管理,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三要加强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加大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测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测绘宣传工作。加快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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