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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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受理通知书(附件一)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二)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委托审查函(附件三)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核意见(附件四)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查意见表(附件五)

·准予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通知书(附件六)

·不予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通知书(附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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